共招11人,7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3-01-12 09:00至2023-01-12 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01-13 14:30至2023-01-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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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及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秀山委组〔2022〕18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工作细则》(秀山人事发〔2008〕16号)规定,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11名。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全额拨款事业岗位6名,差额拨款事业岗位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二、公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已登记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卫生健康系统差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只可以报考卫生健康系统岗位。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自受处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人员;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因机改调整除外);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7.2019-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确定等次的人员(试用期间的考核不作限制);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1日。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在职教师、医务人员县内改行参加公开遴选的,需在教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满5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并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七)县管领导干部报名参考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5楼501会议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证书原件及加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优秀的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在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需要累加的,须分别出具证明)、经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等资料,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14:30-15:30在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和人才开发科(县人力社保局综合楼507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2)。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开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公开遴选职位数;其中属急需遴选的紧缺人才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和遴选主管部门认定同意后可按1:1开考。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
下列情况可享受加分,并纳入笔试成绩: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每获1次优秀等次加2分。2019年以来,个人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年度考核获表彰的不重复加分)所有表彰加分项目必须符合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3﹞16号)要求;个人获省部级(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4分;个人获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6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通过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附件2。
按照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面试人选与公开遴选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属急需遴选的紧缺人才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和遴选主管部门认定同意后可按1:1开考。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每个公开遴选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与公开遴选岗位数等额时,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
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实行量化评分,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开遴选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总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取消该指标,不再进行递补。面试及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试用
由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安排到公开遴选单位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岗位确定
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考试公开遴选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公开遴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职务或岗位不再保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公开遴选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公开遴选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公开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公开遴选。考生无正当理由缺考(缺考的须向县人力社保局写请假条,请假条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考试、考察及试用合格后放弃公开遴选的,将记入其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公开遴选。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同时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和人才开发科,联系方式:刘老师,76889338。
附件1: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秀山县2023年第一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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