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招1人,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3-1-10至20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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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址http://www.ahyz.edu.cn)是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办普通专科学校,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已纳入安徽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学校位于合肥市,现有芙蓉路、新桥、芜湖路、第一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四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1900余人、本科生(联合培养)242人。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全科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基础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以及安徽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安徽省卫生职工培训中心、安徽省遗传医学中心、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等多个教育培训与科研机构。开设“医、药、护、技、管”五大类17个专业,其中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建有国家级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1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实训中心7个,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个。有直属附属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6所、教学医院20余所、实习基地192个。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就突出,办学成果丰硕,办学成效显著,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省直机关文明校园。
二、招聘岗位(见下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聘用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202301
专业技术
1
生物学
研究生
博士
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2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的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9日;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ahyz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我校人事处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在2023年2月21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复审的地点:安徽医专芙蓉路校区水上中心二楼南侧综合办公室;
3.乘车路线:乘30、148、226、901路公交车至大华国际港,乘149路芙松路口站即可到校;
4.联系电话:0551-63818215,联系人:杜老师。
5.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其他证明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四)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任务及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采取先试讲(每人15分钟)后面试(每人8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3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4人)。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中注明。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须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理和身体状态参加考试。
请考生合理规划行程,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左右抵达考点,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接受体温检测后有序入场,并始终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试当天应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考生如在入场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情况,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必要时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六)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试讲占比70%,面试占比30%。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对只有一名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校园网公示一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续经省人社厅高层次人才单独招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入编。对违反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和安徽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达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与类别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必须留下上班时间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邮箱和电话畅通。联系不上者责任自负。
2、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818215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3862124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月10日
附件: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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